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壮大学生党员队伍,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关于学生党员发展要“保证质量、控制总量”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以及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本学期发展对象人选推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年满18周岁且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满一年及以上者。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政治觉悟高,入党动机端正;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满一年,且在党校学习并顺利获得结业证书,在考察期间向党组织递交至少6篇以上书面思想汇报。
2.思想品德优良。注重党性和品德修养,能够知行合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守信,作风正派,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至少35小时/学年,具有坚定理想信念。
3.政治纪律严明。能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纪违规现象,个人无恶意欠费等不良诚信记录(包括旷课、考试违纪、夜不归宿、骑车带人以及使用违规电器被通报批评等)。
4.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态度认真,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所有科目学习成绩必须及格,成绩排名原则上在班级前50%,上一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有4个优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体测成绩合格及以上。
5.工作积极主动。主动并认真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校园各类文化活动、公益活动以及班集体活动等,热心为大家服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奉献精神,工作态度踏实。
6.群众基础扎实。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为人正直,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班级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投票人数必须达到班级人数的4/5以上)。
7.其他特推条件。若学生未达到第4条要求,有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可以申请特推:
⒈参加各类省级A类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集体排名取前三);
⒉获得发明专利;
⒊作为负责人立项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者;
⒋其他有突出表现且个人事迹在社会或媒体中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须经学院研究审定)。
三、推荐程序
1.各班级团支部应对照推荐条件,详细了解被推荐对象各方面情况,在全面征求班级同学、班主任以及推荐人导师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本班级推荐候选人。
2.各班级召开推荐大会,大会由班主任主持,根据推荐对象得票情况与班主任、党代表意见,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在班级做好公示工作,指导推荐对象填写《重点发展对象信息采集表》,报学院党总支审核。
3.学院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认真听取各班级拟推发展对象候选人的培养联系人、党员、群众和导师意见,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和资格审查,并通过面试等途径,进一步深入了解发展对象各方面表现,学院党总支综合候选人各个方面的表现,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拟发展对象并在全院进行公示(不少于5 日)。
4.对群众有反映的拟发展对象,要进行认真调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核实清楚与给予回复。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延长培养期或取消作为发展对象资格。
四、时间安排
1.4月16日下午17:00前,各班级将推荐表(纸质稿需班主任签名、按照班级推荐排序)上报到林银老师处(13幢215),电子稿发送到邮箱linhu1314@zjhu.edu.cn;
2.4月17日(周一)组织发展对象候选人面试。
附件1:发展对象候选人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2:发展对象推荐班主任排序.xls
附件3:发展对象候选人特推申请表.doc
附件4:发展对象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docx
中共湖州师范学院安定书院、创新创业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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