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个人自主申报、学院审议,拟推荐2021级胡瑗班沈钰丰(笃学创新类)、2021级胡瑗班严颖(尚行实践类)两位同学参评校第十届“十佳大学生”。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4月17日,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办公室:13幢215,联系电话:0572-2322775,电子邮箱:875862742@qq.com。纪委监督电话:0572-2322780。
安定书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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