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安定书院实验班卓越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定书院、创新创业学院组建方案》(湖师院发〔2021〕14号)《安定书院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21〕3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导师遴选和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和调整范围
本次导师遴选和调整面向安定书院三个实验班所涉及的相关专业及学院。具体包括:
(一)原有导师库动态调整
胡瑗班、图灵班现有导师库成员原则上继续保留导师资格。如因个人原因(如调离、退休、本人申请等)不再继续担任导师,请向所在学院和安定书院报备,经审核确认后予以调整。
(二)新增导师资格遴选
1.原有专业的新进/未入库教师:小学教育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尚未获得安定书院导师资格的在职教师。
2.新增专业的全体教师
胡瑗班: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图灵班: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卓越工科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生物工程、制药工程
二、导师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高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
2.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且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个别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经所在学院推荐和安定书院审核,可适当放宽条件。
3.具有胜任导师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对卓越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在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前提下,各相关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综合考虑申请人的科研水平、教学能力及过往指导学生成果等因素,择优推荐。
三、导师主要职责
导师职责包括学术引导、生涯规划、研究指导、定期交流沟通、成长咨询、创新指导等,详见附件2。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与学院推荐
导师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填写《安定书院导师申请表》(附件1),于4月17日前将申请表上交所在学院教学办,经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学院统一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安定书院(4月27日前)。
2.安定书院审核
安定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根据导师队伍结构需求和专业分布,初步确定进入导师库的候选人名单。
3.导师-学生双向选择
学生与导师库中的教师进行双向选择(指导名额另行公布)。
4.结果公布与聘任
双向选择结果经安定书院审定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导师名单。聘期原则上至学生本科毕业。
附件2 关于印发《安定书院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湖州师范学院安定书院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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