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外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55号)和《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3〕36号)的课外学分认定依据,经学生申报、学院审核,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刘老师、赵老师 电话:2321933
2023-2024-2安定书院学生课外学分审核认定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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